2014年威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和威海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七、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在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有关考务相关信息在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信息。
3.咨询电话: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51908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5226025
威海市审计局 5231471
威海市中小企业局 5216813
附:《威海市投资审计中心和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审计局
威海市中小企业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