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孝感安陆市招聘公安系统基层单位文职人员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3、体能测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安陆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安陆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到安陆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无违反合同情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同时,应聘人员与安陆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委托安陆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方面的相关业务。
八、待遇
(一)薪酬标准: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同类职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福利待遇:除薪酬以外,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还享受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九、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方案由安陆市公安局和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陆市公安局网站、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712-5222525转3651(安陆市公安局政工室)
0712-5256881(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0712-5260944(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安陆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