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岗位要求为大专以上或本科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除外),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岗位要求为本科以上和大专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要求为大专以上或本科以上的(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直接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如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由市卫生局与用人单位、报名者商议解决。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由市卫生局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 ,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信息发布
焦作人事考试网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jz.hrss.gov.cn/)将同时公布有关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由市卫生局负责。咨询电话:0391—3569293 。
附件:1、焦作市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焦作市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焦作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