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财经大学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四)面试。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但形成竞争的,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也可以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面试前一周左右,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完成后,由面试评委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对面试成绩确认后向相应岗位面试人员当场宣布。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于面试当天在学校网站发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复审。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提出考核复审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对于笔试时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75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复审人选。考核复审工作按照人事管理的统一要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考核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医院为省教育厅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进行。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于在考核复审、体检阶段因不按时参加或出现不合格情况而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拟聘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将拟聘用人选连同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待公示批复后按照有关制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应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三)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
2、私自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
3、违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