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血液中心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八、公示
按程序将拟聘人选报省卫生厅审定、省人社厅核准后,在我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报备材料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通知
我中心向受聘人员发出聘用通知书。
十一、签订合同 我中心与确定受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试用手续等。
十二、录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关待遇。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公正,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血液中心人事保卫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文君
联系电话:68657453 手机:13976898907
海南省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6538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