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58名公告
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20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20日8:00-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1日8:00-2014年6月19日18:00。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4年7月4日前携带或邮寄以下材料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生原支付帐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2014年7月7日8:00-7月12日17:00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分值: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其他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他岗位)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拟定合格分数线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7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5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北海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