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雨花区招聘(选调)事业单位简章
3、面试(试教)入围人选及成绩、面试(试教)具体安排通过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试教)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试教)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九、体检
1、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2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和通知为准。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考察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十一、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后,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拟聘用人员,如聘用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拟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十二、工作监督
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雨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在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731-85880230(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31-85880617(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