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简章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万盛人事人才网对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核招聘政策咨询电话:48271663
附件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环境工程、生态学 | 35周岁及以下 | 限男性,需高空作业监测环境 |
2 | 规建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力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工程师职称、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者优先 |
3 | 规建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所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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