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遵义县招聘教师简章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25日- 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 6月28 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由县招考办委托省外相关机构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学前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幼教大专及以上教材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教师笔试内容按该专业大专及以上教材进行);综合知识内容包括:2013年 6月至2014年 6月的时事政治、贵州省省情、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职位计划予以取消。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抽签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 面试成绩的3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同层次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一样,则重新进行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政审)资格,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政审)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
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往届考生毕业至今的表现,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在外务工的考生表现,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下列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不得参加遵义县各类招考,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岗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在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岗位进行办理,不允许调换,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首聘应签订3-5年的聘用合同。
3、多次报考我县岗位者,如都符合聘用条件,则按第一次报考的岗位进行聘用。
4、凡体检、政审和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变换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222381(县招考办)
监督电话:0852-7222175
“双语教学”岗位资格审查组咨询电话:7221762 、1398426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