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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6-09 17:40:11事业单位187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做好2014年度市直事业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报考艺术及体育类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

  (四)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8:00-17:30(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阜王路185号,劳动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558-2273009)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阜阳商校、阜阳农机培训班、阜阳工业经济学校、阜阳农校、阜阳农业干部学校、阜阳卫校、阜阳技师学院、阜阳市一职高等招聘人员的,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主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主管局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面试

  报考上述学校和教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2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3:1。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水平以及潜能等。根据阜阳技师学院的教学特点,报考该院职位代码为340632、340633、340634、340635的考生面试模式为现场技能操作和说课。面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等组成。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施行规定》(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八、成绩合成

  报考教学岗位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阜阳人事考试网和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以笔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纪检部门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市直主管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