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6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同意报考通知单》及收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岗位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对荣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党团干部”、“省级优秀班干部”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对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参加“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期为2年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为1年的,笔试成绩加3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
参加“特岗教师”人员,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加4分。
参加“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七)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申明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编制限额、年度增人计划和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都属于违规用人,必须清理清退,人社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5、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补充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和教师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
2、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文件规定办理。
4、本公告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5122926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5393054
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6496109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6526014
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5391175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5528863
监督电话:丽江市第三纪工委 0888-5109877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5日
附件:(各区县请登录http://www.ljhrss.gov.cn/Item/1515.aspx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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