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宜宾县观音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yb.hrss.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5、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600元/月、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5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
本公告由宜宾县观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事办:0831-5501005
社事中心:0831-6511285
附件:
1.《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4年6月5日
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序号 | 岗位职务 | 招聘名额 | 招收范围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要求 | 招录单位、部门 |
职位一 (01) | 综合岗位 协管员 | 20 | 宜宾县户籍 | 不限 | 大专文化及以上 | 不限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毕业年度在五年内(含五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 | 宜宾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
职位二(02) | 交通协管员 | 15 | 宜宾县户籍 | 不限 | 高中文化及以上(含职中、中专) | 不限 | 35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