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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8名)

2014-06-07 21:47:14事业单位204 收藏
  2014年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8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7日讯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三)笔试

  笔试由兴化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工作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资料:2014年泰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泰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兴化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6)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8)面试费100元/人。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资料:2014年泰州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185(组织部)、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址: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hhrss.gov.cn/

  附件:

  1、附件1: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2: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