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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招聘公告

2014-06-07 15:34:23事业单位62 收藏
  2014年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6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

  注: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4107),也可网上报名,填写《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发到邮箱:yzjyjzp@163.com,网上报名者必须在2014年6月18日前随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2、报名要求: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韩语能力等级证书、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核。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认定要求韩语能力等级证书五级的韩语教师职位和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会实习指导教师职位为紧缺岗位;符合同一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http://www.cjob.gov.cn/cjob/f_index.do)上发布。

  3、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并告之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可在考试前到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对紧缺岗位,若符合同一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大于5:1的,则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小于(等于)5:1的,则简化该岗位招聘程序,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百分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招聘公告”栏(下同)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考生可以登陆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试讲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进行笔试的岗位,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以及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鄞州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提前通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525740,监督电话:87525252

  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