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聘用公路养护人员公告
以上两项加分实行累计加分。属双职工的,按其加分标准高的一方进行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笔试加分
加分方式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务于2014年6月24日、25日内将加分材料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州公路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登记加分,其中公路局职工子女按其父母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年限及工作地海拔高度加分证明材料由父母所在单位(各公路分局)出据并由州公路局审核签章后交由资格审查组。所有材料如有不实,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招聘机关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者的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时,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招聘机关将于2014年7月5日左右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200名公路养护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2)《报考信息表》一份;
(3)《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5)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之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通过后即在复审现场领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体检
招聘机关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招聘机关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招聘机关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考聘机关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岗前培训
(一)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基础知识培训。由用人单位进行为期10天的操作培训。
(二)培训费用自理。
(三)逾期未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由招聘机关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通过择牌选县的方式,由拟聘用人员按排名自愿选择去向。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单位工作。
十一、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聘用人员不能跨系统流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公路局纪委:0836—2832786。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836——2835255;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836—2832140。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