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25名)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决定取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人事人才网公示一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主管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聘用的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8月底之前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 [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先锋网、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务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 1 、2014年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2 、专业科目目录;
3 、阜阳市 2014年直事业单位招聘各主管局政策咨询电话;
4 、考务电话: 0558-2262161;
5 、监督电话: 0558-2264191。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 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