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寻甸县农业局等11个部门招聘公告
(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招聘信息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九、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十、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附件:
1.《》
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