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6、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2014年8月15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下同)。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考生原则上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果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该岗位是否放弃招聘由招聘单位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主管部门(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通知考生本人。
未按招聘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人事教育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复检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考察
四川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察。考察比例为招聘数的1:1,并依次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2014年8月28日,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和中国地震局(人员招聘栏)网上公示7天。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人员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顺确定拟聘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综合情况确定该岗位拟聘人员后,上报审批。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专业、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并留电话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无真实联系方式反映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并经上级审批后,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身份的考生,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审验)和复印件各1份。
2、拟聘人员应在通知报到的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提供所需材料。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451352,028-85454885(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85440310(四川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13908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2、四川省地震局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友情提示:《综合知识》科目的考试考生可以参照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进行备考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