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2人)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8∶00。
2. 2014年6月13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6月1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6月15日18∶00前完成审核。截止6月15日18∶00,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11日9∶00至6月18日18∶00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4届特困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8日16∶00前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花溪区行政新区人力资源市场3楼)办理减免确认手续。
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资料:2014年贵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贵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公招办按照有效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区公招办的指导下,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