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池州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7名)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两个科目成绩均分别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4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1.2×6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6023519、3295054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6024948
附件:1.2014年池州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