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贡市自流井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813—8208733)。
十三、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专科生每月13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研究生每月2200元;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奖励1个月工资薪酬;在三年聘用期内,服务每满一年,月工资薪酬增加2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三)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为其进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入工龄。
(四)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未尽事宜,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人社发【2013】5号文件执行。
十四、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107066
十五、本公告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自贡市2014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职位表。
2、自贡市2014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