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一)应聘以上岗位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和进取精神,有较为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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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凡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户籍等条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者要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还应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相片1张。
报名者,将以上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内蒙古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箱(nmgdzjrjc@126.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10日
我局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凡发现虚假证明、证书、其他申报材料的,一律清退,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前公示
(一)体检。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安排进入考察环节,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组织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单位的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我局将拟聘用人选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报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将报中国地震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手续。
六、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咨询。
联系人:马兆清、王金波
联系电话:0471-6510796
传真:0471-6510796
电子邮箱:nmgdzjrj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