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2014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提取个人人事档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各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考核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5378
附件:
1、2014年上半年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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