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www.tjbhxqedu.gov.cn)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教育局、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八)公示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人社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022-25215038
工作人员:刘老师、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5305833 022-65309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