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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4-06-02 14:18:30事业单位262 收藏
  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日讯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审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到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塘沽区域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前提下,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将在聘用合同中作如下约定: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两个职业资格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新区卫生局塘沽工作办022-66897379

  滨海新区卫生局汉沽工作办022-25694435

  滨海新区卫生局大港工作办022-25990330

  滨海新区卫生局 022-65305765 022-653057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022-65309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