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招聘工作方案
2、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拟定试讲课题。
3、面试准备:进入面试的人员到本校领取面试课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1)试 讲:本校多媒体教室。
(2)实际操作:本校实训楼内。
6、其他说明:
(1)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3)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科目一+科目二)/2×50%+(试讲+实操)/2×50%
(六)成绩公布
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结果并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十一)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15722286167 监督电话:88330872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1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