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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招聘工作方案

2014-06-02 14:18:02事业单位45 收藏
  2014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日讯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

  2、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拟定试讲课题。

  3、面试准备:进入面试的人员到本校领取面试课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1)试 讲:本校多媒体教室。

  (2)实际操作:本校实训楼内。

  6、其他说明:

  (1)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3)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科目一+科目二)/2×50%+(试讲+实操)/2×50%

  (六)成绩公布

  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结果并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十一)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15722286167 监督电话:88330872

  附件:《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1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