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方案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4年5月3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发布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tjgspx.cn)
(二)报名方式: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名系统,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20日。
(四)考试和考核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应大于3:1,达不到此比例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www.tjgspx.cn)
笔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57号增1号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二证缺一不可。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单位工作人员将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注: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见报名网站(www.tjgspx.cn)。
(五)考察与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在单位进行为期1-2周的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查结束后,招考单位出具考察结果,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经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方案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单位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单位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单位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职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22-23542029,联系人:郭老师
监督电话:022-83215127
天津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