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音乐学院招聘方案
2014年天津音乐学院招聘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日讯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201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当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如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生弃权、考察不合格、公示有严重问题等情况之一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顺次递补。
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院2014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4160052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160045
天津音乐学院
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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