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漳州市龙文区广电中心招聘公告
2.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3天应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通知面试考生,并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含办人事代理对象)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由考生考试科目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相加构成。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人选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由区广电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对考生的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招聘该职位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文区政府网(http:\\www.lwq.gov.cn)或龙文人事编制网(http:\\lwrsbz.lwq.gov.cn)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选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区广电中心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由区广电中心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续聘。
(六)新聘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正常上班时间请与龙文区广电中心(电话: 2130190)联系。
2.本通告由龙文区广电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龙文广播电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未公布)
龙文区广电中心
201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