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开平市招聘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社局核准。
十、岗位调剂
进入公示阶段后,若有招聘岗位出现拟招聘人员空缺时,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请,开平市人社局核准,可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岗位调剂,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及已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列入调剂聘用对象。
十一、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考试全程由开平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平市人社局监督。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开平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