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山歙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00名)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十、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股)
技术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9489(县纪委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