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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黟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4-05-30 15:45:30事业单位173 收藏
  2014年度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4、《专业知识》主要内容: 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黟县(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合成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日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黟县人社局事业股(联系电话:0559-226711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此外,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属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从事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七、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县教育局幼儿园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当场抽取课题备课(40分钟),试讲(15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2、县广播电视台记者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3、除以上招聘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①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②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并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专业知识》的按面试、《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考《申论》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 (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