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蓬莱市招聘教师简章(60名)
(2)应聘人员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到蓬莱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模板,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需报考者本人手写签名)、编辑个人照片,将相关证件、证明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扫描成图像文件,连同编辑填写好的准考证一起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pllfh@126.com。经初审合格的,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考务费,也可现场缴费。缴费时间截至现场报名最后结束之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
(3)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非定向招聘岗位;其它岗位将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按顺序依次分别调整到中学段非定向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蓬莱市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蓬莱市教育信息网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办理退费手续,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29日。6月27日—28日,考生到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卷面分100分(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能力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音乐、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招聘学科考高中语文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招考计划在5人以上的按1:2.5比例、招考计划在5人(含5人)以下的按1:3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类别说课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说课能力测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说课能力测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蓬莱市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将进行资格复查。如出现资格复查与现场报名时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查结果为准。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后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电子邮件报名时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能力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说课能力测试 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的有关课节,所说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现场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音乐、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招聘学科说课能力测试加试专业实践操作,按照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与专业实践操作成绩5:5的比例计算说课能力测试总成绩。
为保证人员素质,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招聘学科说课能力测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说课能力测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说课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说课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蓬莱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说课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如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评委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说课能力测试,并以重新说课能力测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说课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