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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曲靖市直卫生系统研究生招聘公告

2014-05-28 17:26:54事业单位84 收藏
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21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曲靖市交通路64号市卫生局办公楼4楼)。

  (三)报名费用

  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免收报名费。

  (四)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确认其真实性。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局依次审核。

  (五)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打印《学籍备案表》),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及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卫生局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告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卫生局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面试

  (一)面试由曲靖市卫生局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面试时间:2014年7月7日一7月11日。考场设在市直各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的岗位,由曲靖市卫生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卫生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卫生局组织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卫生局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曲靖市卫生局根据考生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局提出书面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曲靖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若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则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