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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海宁市港航管理处招聘简章

2014-05-28 10:08:31事业单位185 收藏
  2014年嘉兴海宁市港航管理处招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7日讯海宁市港航管理处是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水路运政管理、水上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考程序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插入电子照片,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发至邮箱,上述材料原件在笔试时带来进行资格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者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通过审查的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并领取准考证。

  (2)现场报名:应聘者到海宁市港航管理处706室报名(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招聘单位当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领取准考证。

  联系地址:海宁市西山路831号

  联系电话:0573-87223219(办公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子邮箱:376691242@qq.com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法

  1.报名人数超过10人,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人,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海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监督电话:0573-87289728

  附件:报名表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