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6名)
应聘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对少数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若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至1:2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014年6月23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金安区政府前楼1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次日内到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金安区政府前楼106室)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
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科(不指定教材),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资料:2014年六安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数120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数120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
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为确保应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规定程序。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日到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金安区政府前楼106室)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每科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
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金安区政府网上公布。
3.面试:
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另行发布。
4.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行总合成。
具体总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70%+公共知识×30%)×60%+面试×40%=合成总成绩。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则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金安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
3、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区人社局履行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