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西南政法大学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
十、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需签订三方协议书,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内未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上班,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事宜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023-6725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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