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引进专业人才简章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05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05月20日以后出生)。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以及有剽窃他人作品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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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4日-6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正常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表》及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可采取快递的方式邮寄至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办公室(时间以发件日期为准)或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宿迁农科所办公室报名。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运河二号桥东首北侧(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宿迁农科所)
邮编:223800
收件人:沙建国、吉晓芹
电子邮件:sqnks@126.com
联系电话:0527-84610201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表格从附件下载);
2.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复印件;
3.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 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在3人以下,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该岗位的面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方式。招录程序如下:
(一)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高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参加面试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考察与公示。考察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负责,考察结果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27— 84610201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
监督电话:
0527—84359151 (江苏省宿迁市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25—84390037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附件:报名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
201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