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3)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5)应聘者需认真制作要发送或邮寄的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至6月6日16:00;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者可在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5月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确认。2014年 6月 14 日9:00为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资格确认地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址。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能够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包括:教研课题、精品课程、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论著目录、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获奖情况等。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资格。
4、资格确认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在2014年6月20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既是资格确认未通过的,学院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院不予聘用。
(四)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试讲、答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七、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院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院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上。
十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学院成立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451)85560023,86657832
联系人:彭勃、李姝、祝虹媛
电子邮箱:mzxyrsc@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新城南城十五路2号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人事处
邮编:150066
(二)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51)85560019
十二、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