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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14-05-23 21:13:07事业单位110 收藏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3日讯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三)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如:工作经验、年龄计算等均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评审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证书上的最后落款时间必须为2014年4月30日前),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如岗位要求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小学教师的,讲师等非同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条件)。

  (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11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09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2年、2013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2014年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机对话作为我区采取的面试形式之一,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拟聘人员的人机对话成绩必须为60分以上。

  (八)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十)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中共深圳市宝安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adj.gov.cn/;

  2.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rlzyj.baoan.gov.cn/。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一)考生服务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0755-25942907、25943002、25942949(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jszc@qq.com进行反映);

  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等咨询电话:0755-83776655(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

  涉及招考政策问题的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卫生和计生局招聘的岗位请联系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5-29990889,教育局招聘的岗位请联系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党群系统招聘的岗位请联系宝安区委组织部:0755—29998216,其他岗位请联系宝安区人力资源局:0755-27665512。

  (十二)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党群系统,内含2个表)

  2.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政府系统,内含2个表)

  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