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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14-05-23 21:06:06事业单位156 收藏
  2014年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3日讯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布总成绩时同时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递补

  报考人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拟聘名额,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为有递补必要的,经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不得放弃聘用资格要求退回人事档案。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必须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五)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9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属2012年、2013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七)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学历要求的职员职位的年龄可在职位要求基础上放宽1岁,六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可放宽2岁。

  (八)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十一)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二)咨询电话

  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25228123;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5228513。

  (十三)本公告由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盐田区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社会人员,共1个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