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州市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61人)
④面试方式:
《祁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报考教育系统(除财会人员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外)各职位的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卫生系统各职位(除财会人员职位外)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教育、卫生系统财会人员和党校教师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祁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人员采取教学才艺表现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报考卫生系统各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除《祁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教育系统(不含财会人员职位)、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外,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报考资格复查
考生须在8月10日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
7、聘用
经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8、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祁阳县人事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