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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

2014-05-22 20:45:52事业单位84 收藏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2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

  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10︰00-13︰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三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6个学科: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含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综合实践活动、科学。专业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方法、国家和地方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

  4.试卷命制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排名和计算总成绩的依据。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7月10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5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4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分为两个科目测试进行。

  科目一:测试学科专业授课能力。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

  科目二:测试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按照考生报考什么方向(聋教育、盲教育、培智教育),测试什么方向技能的原则,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和掌握程度。

  具体内容见面试考试说明。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4年8月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4年8月4日-8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14年8月10日- 13日)

  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报考岗位学科专业完全相同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方有被调剂资格。被调剂的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2014年8月15日-19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九)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4年8月20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十)岗前培训(2014年8月24日-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