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五)备案和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结果上报总局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总局人社局及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52-2891230(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局)
附件1:《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
附件2:《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