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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迪庆州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4-05-21 19:32:21事业单位92 收藏
2014年迪庆州州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州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4、面试:面试内容以考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高中、中专教师面试采取撰写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撰写教案、组织活动及才艺展示考核方式进行。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间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进入面试条件:①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没有相同科目对比的,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其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的综合平均分数的,方能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的综合平均分数计算方法是其它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岗位数之和的值)。②有相同科目对比的,按同科目的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同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七天向迪庆州教育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若放弃面试申请不足七天不再递补。

  (4)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作为拟招聘对象。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州直各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招聘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若所设同岗位面试考生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时,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

  2、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取消招聘资格(包括自愿退出招聘资格)时,从报考该岗位的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若体检合格放弃招聘资格的拟招聘人员,应当作出书面申请及说明,这种情况下不再申请递补。

  4、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经批准参加应聘特殊岗位考试,并予以聘用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州直三所高中,如其中有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未完成时,本次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岗位与空缺岗位相对应,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征求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意见,若双方同意,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双向选择”,报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公示、招聘程序。

  考试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和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七、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迪庆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登记表》时,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应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故障,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检监察、州人社局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迪庆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ygzf.yn.gov.cn/tongbao/)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

  附:2014年迪庆州州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迪庆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