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凉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通告
(二)审批录用
市考务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上审核。省上审批后,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发文录取。
(三)培训上岗
审批录用后,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录取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九、待遇及保障措施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2014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或县(区),由市、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5年起,其工资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的标准纳入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基数。市、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省对市县录用人员工资补助比照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我市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需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咨询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0933-8226225
平凉市教育局0933--8226663
平凉市卫生局0933--8223220
平凉市农牧局0933--8718300
平凉市文广局0933--8214324
平凉市旅游局0933--8215830
崆峒区人社局0933--8227692
泾川县人社局0933--3324258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0933--6121535
华亭县人社局0933--7722713
庄浪县人社局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0933-2528175
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0933-8596018
平凉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