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招聘公告
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7.面试考官设置。面试考官实行抽签制。从全区气象系统面试考官库专家中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考官。
8.实行严格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按照计划招聘的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体检
由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的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防城港市气象局会同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审批聘用。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考试试题的保密管理,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附件:
1、2014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用人单位 | 单位经费渠道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学科)类别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防城港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 | 财政全额拨款 | 雷达及自动站维护 | 1 | 电子信息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自动化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
防城港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 | 财政全额拨款 | 雷电防护 | 1 |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