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市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至6月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昆明市环城南路701号五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及其它证明水平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小一寸证件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报考岗位)。还未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14年毕业生须填写个人承诺书。属于社会招聘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联系人:缪云龙 联系电话:0871-64149472。
(二)报名要求: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待报名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以近年来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为主。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
3.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本人。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农业信息网(http://nyj.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昆明市农业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农业信息网(http://nyj.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昆明市农业局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农业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m.gov.cn)、昆明农业信息网(http://nyj.k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到招聘单位办理确认受聘手续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十三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
5.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办理受聘手续10个工作日内,不来办理受聘手续,又不提交放弃聘用书面说明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纪委第十三纪工委:0871-63163071
昆明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室:0871-6413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