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高级技工学校选调公告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2)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文写作、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近1年国际国内时事政治、现代教育技术知识、职业教育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面试考核内容:选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面试采取提问、说课、讲课、专业实践等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全程参与监督。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联局:0871-63352278
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0871-63131706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