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和志愿进行分配。
对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 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须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5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视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结合开发区发展建设情况,所聘用教师须服从分配。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4年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bbjjkfq.gov.cn/web/index.aspx)、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经济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bbjkqjyw.com/)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投资大厦704室)
咨询电话:0552——3188704,0552——3183585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监察室,0552——3183516,18505520026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本公告解释权在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准考证填写、打印要求
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6日